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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五年市人大常委会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发布日期:2011-12-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过去五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以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等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港口建设发展、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旅游经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海洋经济、“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报告,组织价格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建筑法等执法检查,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连续5年都将重点项目建设视察调查和审议监督摆上议事日程,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系列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不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常委会班子成员每年都挂钩一些重点项目,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帮助解决问题,寓监督于服务和支持之中,促进项目攻坚。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关键问题,听取和审议清理工业项目闲置土地、发展林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南北洋防洪排涝规划编制、水利建设等工作报告,组织矿产资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等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时解决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围绕抢抓先行机遇、促进对外开放等问题,听取和审议加强莆台交流与合作、在莆台资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报告,组织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等执法检查,开展构建大侨务格局、涵养壮大侨力等专题调研,督促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先行先试意识,推进先行先试实践,拓展莆田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力量,组织行政监察法执法检查,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对授予“人民满意电业局”、“人民满意消防队”荣誉称号后的滚动管理和跟踪督查,进一步强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意识,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规范执法的环境,促进形成各方面都自觉关心、服务经济发展的合力。
    以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着眼于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品位,听取和审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市公共交通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报告,组织城市规划法、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执法检查,督促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宜居港城建设。
    根据市委的部署,先后4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持续创建文明城市、迎接十四届省运会”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推动解决城市交通管理、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城市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着眼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安全监管、宗教场所规范管理等工作报告,组织义务教育法、食品安全法、文物保护法和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兵役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莆仙戏保护和发展、城市人防建设、档案事业发展等专题调研,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依法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保障省运会筹备工作顺利开展,连续3年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省运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先后12次牵头组织省运会筹委会督查部成员单位对各项筹备工作进行督查,为全面实现“建一流场馆、办精彩省运”和“有特色、高水平”的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重视发挥民间妈祖信仰和妈祖文化的优势,开展“发挥妈祖圣地集聚辐射作用,确立世界妈祖文化中心地位”专题调研,牵头组织妈祖宫庙史料普查工作,进一步扩大妈祖文化影响。着眼于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听取和审议垃圾处理系统工程建设、造林绿化等工作报告,组织环境保护法和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促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关注饮用水源保护,组织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加大东圳库区和“两溪”流域畜禽养殖整治力度,改善了水环境质量和居民饮用水质量。每年围绕一个主题,持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莆田)宣传活动,宣传报道正面典型,选择影响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并跟踪督办,对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加强对和谐社会建设的监督。注重法制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听取和审议“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报告,作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督促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注重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公安司法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报告,组织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督促执法司法机关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保护公民与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听取和审议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公安(边防)派出所执法、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等报告,加强对授予“人民满意派出所”、“人民满意交警队”荣誉称号后的滚动管理和跟踪调研,促进规范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听取和审议法院开展多元调解衔接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促进调解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进一步形成。注重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组织少数民族权益、归侨侨眷权益和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依法保护社会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与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专题调研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访情况综合分析,注重信访普遍性问题研判和督查,注重信访突出问题调研和督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064件次,督促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理,促进一些信访热点问题较好解决。连续5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信访工作报告,连续3年跟踪检查一府两院信访源头治理工作,督促一府两院严格执行信访路线图,促进信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注重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对2011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常委会领导分工负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行具体的检查督促,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于法周全,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中,积极探索新方式,努力拓宽新渠道,监督的有效性明显提高,达到监督方式与效果的统一。突出重点,认真选题,注意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找准监督内容,讲求监督实效。深入实际,了解实情,努力使掌握的情况全面客观,使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更加符合实际,体现民意。跟踪问效,突出整改,对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专题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常委会审议提出的意见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监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常委会先后选择财政决算和城市管理工作开展询问,产生积极反响。询问起到了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改进工作的作用,也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司法工作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和改善司法活动监督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等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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