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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7日起,我市春节平价商品销售价格再做调整
【发布日期:2013-02-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秋洪 余瑜】

   

 

    晚报讯  从本月17日起,我市对2013年春节期间有关平价商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销售价格调整后的平价商品供应时间自2月17日至2月26日,计10天这是记者昨从市物价局获悉的。
    价格调整后,猪肉(肋条肉、腿肉)、蛋品(鸡蛋、鸭蛋)实行统一零售价:肋条肉:10元/500g,政府按2元/500g给予补贴,每人次限购3斤;腿肉:7.5元/500g,政府按2元/500g给予补贴,每人次限购3斤;鸡蛋:4元/500g,政府按1元/500g给予补贴;鸭蛋:5元/500g,政府按1元/500g给予补贴。蔬菜类(大白菜、土豆、花菜、包菜、白萝卜)零售价由各平价商店根据进货价格情况正常作价公布,大白菜、白萝卜按0.3元/500g降价销售,土豆、花菜、包菜按0.5元/500g降价销售,降价部分政府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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