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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全面实施镍释放量新检测标准,欧盟市场又是我市工矿产品主要出口地之一,对此——莆企应密切关注规避贸易风险
【发布日期:2013-05-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记者昨日从检验检疫部门获悉,欧盟镍释放量检测标准EN 1811:2011已于2013年3月结束过渡期并全面实施,原先的EN1811:2008被最新的镍含量标准EN1811:2011取代。此次调整对服装、仿真饰品等出口欧洲生产企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镍是一种常见的金属,在饰品中常以镀层或合金的形式存在,如首饰、表、拉练和服装配件、太阳镜等,与皮肤长时间接触过程中,这些产品释放的镍离子可能造成皮肤过敏,严重者甚至导致镍皮炎。在欧洲,镍是最常导致接触过敏的元素之一,目前买家一般要求对出口欧洲含镍的眼镜、首饰、服装等日用品出示镍标准释放量的检测报告。
    据悉,EN1811:2011标准适用于直接刺入耳洞等人体部位和与皮肤长时间接触制品的镍释放量检测,例如耳环、项链、手镯、表带、拉链、服装金属配件等产品。该标准要求对于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产品的镍释放限量为0.5微克/平方厘米/周。样品检测结果小于0.28微克/平方厘米/周的则判样品合格,大于或等于0.88微克/平方厘米/周的则判样品不合格,在0.28-0.88微克/平方厘米/周之间的则没有明确的评判结论。
    EN 1811:2011在测试条件、检测数据处理和结果评定等方面,与旧检测标准EN1811:2008的要求有较大变化。技术差异主要体现在两部分:一是释放溶液pH值调整溶液不同。同样样品经过新旧两个标准的释放溶液浸泡,在新标准释放溶液中的镍析出量较大;二是检测结果的校准处理不同。旧标准要求对最终检测结果乘以一个校准系数0.1,而新标准则没有要求。因此,同样的样品在同样条件下释放镍,新标准的最终结果相当于比旧标准严格了10倍。另外,国家对于不同类别的企业会有不同的抽检率,一级的抽检率为5%,三级的为15%,企业的等级越低,抽检率则会越高。特别是欧盟对市场监管十分严格,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会面临被退货、折价处理或就地销毁。
    近期,检验检疫部门在对出口欧盟服装进行检测时,已发现了服装金属拉链头镍释放量检测结果不符合新标准合格评定要求。欧盟市场是我市工矿产品主要出口地之一,2012年我市共出口欧盟货物1.5万批,货值5.01亿美元。为此,提醒相关企业密切关注EN 1811:2011检测标准,加强产品安全项目检测,加大原辅材料安全质量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规避贸易风险,提高产品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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