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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规范城区违停车辆拖离告知流程 城区违停车主将被及时告知
【发布日期:2013-07-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记者 许秋洪)今后,在城区乱停车,车辆被警方拖走,车主将会及时收到警方的告知。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我市警方日前专门研究规范城区违停车辆拖离告知流程工作。
    当天,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牵头召集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荔城、城厢交警大队秩序中队、镇海派出所、拱辰派出所、凤凰山派出所、龙桥派出所、霞林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分管交通业务的所队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规范城区违停车辆拖离告知流程工作。
    目前,我市市区停车供需严重失衡,大量汽车无固定“栖身之所”。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测算数据,至2012年底在市区日常运行的汽车达4万余辆,但公共停车位不到7000个的,缺口达1.6万个左右,且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公共停车位缺口将会继续增加,供需矛盾严重失衡。同时,部分市民法制、公德意识较薄弱,乱停乱靠习惯成自然,屡禁不止,屡纠屡犯,这些都造成城区乱停车现象普遍。
    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林飞鹏主任介绍,城区多家执法单位整治违停车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无法及时告知车主或未履行告知手续,造成车主不知到何处接受处罚,从而频频出现车主投诉事件和乱报警的现象。
    会议经过热烈的讨论,最后达成共识,对于违停车辆进行拖离时要及时通过系统查询并告知车主,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拖离时要主动及时在属地派出所的值班室进行报备。各派出所值班室要新增一部电话机用于拖离车辆的报备,确保两部电话以上,便于各项警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和通讯畅通;完善登记、移交等环节。所队值班室民警要做好“无车主”车辆的登记,比如拖车地点、车辆特征、停放地点等;工作交接中,要做好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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