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无穷期,稍有不慎,将酿成大错。7月26日下午,秀屿公安分局埭头派出所民警根据“110”报警电话,将蹲在秀屿区埭头镇一家超市门口的抢劫犯罪嫌疑人吴某华(男,17岁,埭头镇人)当场抓获。 经查,当天下午5时许,想要去网吧上网打游戏的吴某华再次伸手向母亲要钱,由于儿子乱挥霍钱,母亲这次拒绝了,怒气冲天的吴某华当场将母亲的手机摔在地上后扬长而去。令其母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去,儿子竟踏上了犯罪的道路。原来,一心想要钱的吴某华想到了抢劫。出门之后,漫无目的的他随机进入埭头镇一家超市,在货架上取了一把钢刀后,就对前台女收银员进行抢劫。 见到身材瘦小的吴某华拿着刀对着自己,身材相对健壮的女收银员很淡定,她试图与吴某华聊天拖延时间,“你年纪这么小,怎么就出来抢劫?” “我没钱花,你把钱给我,我不杀人。”说着,吴某华把刀放在收银台上,伸手就去拉收银台的柜子,这时柜子钥匙掉了,没拉出来。 女收银员趁吴某华分心之际,一把夺走放在收银台上的刀,并说:“我要报警了。”吴回应道:“你报吧。”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华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当记者和民警问吴某华当时为什么没有逃跑时,吴某华坦言自知超市里有监控,跑也没用。再问他犯抢劫罪被抓有无悔意时,吴只说有一点点后悔。 据悉,吴某华是家中独子,上有两个姐姐,平时家里人对他有求必应,因父母感情不和,父亲常年在武汉做生意,很少管教他,他初中毕业后念了一年中专便辍学在家,因平日无所事事又迷上了打网游,性格越来越暴躁,母亲平日里不给钱时,他就乱砸东西。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当事人吴某华虽系未成年人,但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当场持刀胁迫被害人以劫取财物,已构成犯罪。因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构件。 针对吴某华的冲动型犯罪心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陈莉莉分析认为,17岁正值青春期,是一个人价值观形成、性格养成的重要时期。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不但要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更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要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尤其是在单亲、离异家庭或父母感情不和的环境中成长的孩子,他们的心理较普通孩子更加敏感脆弱,更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分子的引诱、拉拢,形成不好的习惯。这时,孩子的亲朋好友应该给予其足够的重视和关心,一旦发现孩子有不良动向,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寻求相关专业人士和机构的帮助,及时悬崖勒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