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一次骗得1300万 骗子也后怕
【发布日期:2013-08-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摘自《检察日报》】
在公安部直接指挥下,中国大陆和台湾警方联手泰国、马来西亚、印尼、柬埔寨、斯里兰卡、斐济等6国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11·29”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
女经理被骗千余万
2011年11月22日下午3点多,江苏省苏州市惠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沙女士正准备去税务所,这时手机响了,无来电显示,沙女士接听了电话:“我是苏州市公安局,你现在涉及一桩洗钱案,工行原职工王强冒用你的工行卡洗钱216万元,此人目前在南京被抓了,南京市中级法院已经给你发了材料,你下午4点来南京参加庭审。” 沙女士蒙了,自己不知道洗钱的事,也没收到什么法院的材料,更不可能在1小时内赶到南京,更可怕的是,别人用自己的银行卡洗钱216万元,这不是小数目,该怎么办?因为工作关系,沙女士经常与各银行打交道,她琢磨着,被人冒用她的名义参与洗钱是有可能的。 沙女士当时身边没有别人,电话里那个男子说让她不要挂电话,他把电话转给南京市公安局,让她把情况向彭警官讲一下。 彭警官说这个案子中央很重视,成立了专案组,他现在把电话转到“中央反洗钱专案组”的刘警官,让她如实把情况告诉刘警官。刘警官在详细询问了沙女士和老公的个人情况之后挂断电话,重新拨打沙女士电话后,他让沙女士核实一下显示的来电号码是什么单位,沙女士拨通了南京“114”查号台,得知来电号码是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这时她相信了对方身份。 刘警官说,沙女士以其丈夫名下公司的名义参与洗钱,她所在公司也可能参与其中,且沙女士已分得赃款21.6万元,“你下午4点如不到庭的话,涉嫌洗钱是要坐牢的”。 沙女士很慌张,她强调自己没参与洗钱,而且现在3点半了,肯定赶不到南京。她提出先去工行问一下有没有王强这个人,再问一下公司领导。但刘警官说,谁都不能问,案件结束之前要保密,可能银行领导、其公司领导也参与其中,体谅到沙女士的难处,他可以向南京市中级法院的院长求情,但为防止沙女士逃跑,需要冻结她的财产,“将资金转到国家安全局金融监管中心的监管保证人账户上,如果查实案子与你无关,再将钱还给你”。 沙女士松了一口气,她立刻出门,将自己卡上的8.3万元和丈夫公司账上的19.8万元钱打到对方指定的“金融监管中心账户”上。 第二天早晨8点,刘警官的电话又来了,让她汇不到庭保证金30万元,及不查封房产保证金210万元。 接下来的几天,沙女士多次按对方要求跑去银行转账,从11月22日至25日,她分19笔总共转出1266.1万元到对方指定账户,其中8.3万元是她个人账户上的,19.8万元是她丈夫公司账上的,30万元是向表哥借的,110万元是向朋友借的,其余1098万元都是从惠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账上转出的。因为被对方警告不得告诉任何人,加上沙女士所在公司以前有过先转账再找领导补签字的情况,平时几百万、几千万的转账也经常有,她为了求安全,所做这一切并没有告诉公司领导。 11月25日,最后一次汇款前,一位自称叶检察官的人打电话告诉沙女士,案子将在这天下午判决,如果与沙女士无关,下午5点之前所有保证金将退回银行,她可以凭汇款凭据去银行把钱取回。但沙女士直到晚上也没接到银行的退款通知。 11月26日,沙女士给叶检察官发短信,对方没回;27日,沙女士打叶检察官的手机,始终打不通。由于这两天是周末,沙女士想等下周上班后再说。直到29日,对方一直没回音,沙女士坐不住了,只好硬着头皮拨打了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电话,但对方的回答犹如晴天霹雳:我们这里确实是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但没有什么“彭警官”、“刘警官”,也从没侦办此案,你赶快报案。 11月29日,沙女士向警方报案。
骗钱太多暂避风头
2011年11月25日,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来自福建省平和县的林志金接到台湾老板“三哥”的指示:你这一票骗得比较大,要避避风头,暂时解散回国。 11月26日,成功骗得沙女士1200多万元的林志金和他的同事,从窝点所在别墅转移到一家宾馆休息,后经香港、深圳,撤回福建厦门。 林志金所在的犯罪窝点约有十六七人,彼此以绰号相称,共分为三条线:其中一线有七八人,冒充被骗人当地的公安局,称被骗人在当地涉嫌某案件;二线有六七人,负责套出被骗人有哪些银行卡、多少存款,然后把被骗人引到三线;三线有林志金和“小林”(台湾人)两个人,负责让被骗人相信其涉及某案件,并让被骗人将钱打入他们的指定账户。 除这三条线以外,整个诈骗流程上,还有技术支持人员负责借助网络IP技术通过语音群呼拨打诈骗电话;转账人员负责在钱款到账后,将大额钱款迅速地不断分散打到数百张取现账户上;取现人员负责将钱款从ATM机上取出,再存入幕后老板指定的账户。 在诈骗沙女士的案件中,三线的林志金就是“刘警官”,“小林”就是“叶检察官”,二线的许毅就是“彭警官”,最初打电话的人则是一线人员朱骏。该团伙一线、二线实施诈骗有现成的“剧本”,怎么讲话、怎么应答,包括遭遇对方怀疑是骗子时如何应对等都有“台词”,三线则主要靠自己发挥。
诈骗团伙散布6个国家
接到沙女士的报案后,2011年11月30日,苏州警方立即对此案立案侦查,该案被称为“11·29”电信诈骗案。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周祺海警官向记者介绍,江苏警方根据犯罪分子留下的线索逐级循线追踪,经过半年的缜密侦查,发现这是一个特大跨国两岸电信诈骗集团,其诈骗平台和话务窝点设在泰国、马来西亚、印尼、柬埔寨、斯里兰卡、斐济6个国家及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转取赃款窝点设在泰国和台湾。 5月23日,在公安部直接指挥下,中国大陆和台湾两岸警方联手泰国、马来西亚、印尼、柬埔寨、斯里兰卡、斐济等6国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了“11·29”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482名,其中大陆地区犯罪嫌疑人177名,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286名,泰国、缅甸籍犯罪嫌疑人19名;诈骗沙女士1260余万元的犯罪团伙在泰国落网;捣毁拨打诈骗电话、转账洗钱、开卡取款等犯罪窝点35处;缴获电脑、手机、网络平台服务器等一大批作案工具和赃款,破获电信诈骗案件510余起,涉及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 5月24日,首批126名大陆犯罪嫌疑人由苏州警方包机押解回大陆,26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已由台湾警方押解回台湾。 5月24日这天,在福建泉州警方的配合下,苏州警方将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持的嫌疑人王锦山抓获。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期间,林志金、柳建、关志博等131名被告人分别在马来西亚、泰国、斯里兰卡等3个国家的13个窝点,冒充公安、法院、检察院、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借助网络IP电话技术,通过拨打、接听电话,虚构被害人涉及洗钱犯罪、需要财产比对清查、信息泄露、信用卡恶意透支等事实,对国内江苏、云南、广东等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被害人进行诈骗,共骗得人民币3050余万元,其中林志金等6人犯罪团伙诈骗数额高达人民币1300余万元。 昨天,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姑苏区法院、吴中区法院、工业园区法院在姑苏法院1号法庭,集中对 “11.29”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15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129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获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人民币十万至一千元不等的罚金。其中,主犯林志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据了解,129名被告人中,绝大多数是“80后”、“90后”的年轻人,占总数九成以上,年龄最小的只有17周岁,女性被告人有61人。这些人中近七成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多数为农民或没有工作,处于待业状态。
|
从“单打独斗”到矩阵出圈 政企联动打造莆田优品新生态
莆田推出4条“护学公交”
劳模进乡村 惠民暖人心
仙溪胜景 游福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