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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为泄私愤 谎报机场有炸弹
秀屿区检察院受理全市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发布日期:2013-08-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琪】
    近日,秀屿区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全市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为泄私愤而谎报机场炸弹袭击的辜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悉,年仅18岁的犯罪嫌疑人辜某某因厦门航空公司未及时送达机票而产生报复机场的心理。犯罪嫌疑人辜某某通过手机向长乐机场拨打电话,谎称有人在机场门口、跑道等处装有炸弹。挂完电话,犯罪嫌疑人辜某某担心机场对此事不重视,又数次拨打福州市公安局的报警电话,称有人要用炸弹袭击长乐机场。
    元翔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紧急处置预案,通知机场安全护卫部、旅客人身检查部、行李物品检查部等有关部门,出动百余人,对机场各个角落、寄存行李、无人认领的行李以及滞留旅客进行安全检查与监测长达两个多小时,并对机场外围人员进行盘查,加强机场夜间巡逻,同时对当晚航班降落的旅客采取全程跟随的方式加大安保措施,直至所有旅客全部离开机场,最后发现是虚惊一场。警方立刻成立专案组,连夜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辜某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辜某某之所以会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原因有三:法律意识淡薄;心理承受能力差;为己私利放纵自我。犯罪嫌疑人辜某某在面对琐事纠纷时,不仅没有想办法解决问题,反而采取极端方式,为发泄心中的不满,不惜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社会恐慌和警力资源浪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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