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我市拟加大力度扶助计生特殊家庭,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的。 首先是提高扶助标准。提高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等“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至最高1400元,并将随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进行动态调整;实施紧急救助。对遭遇意外事故造成独生子女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伤残的给予一次性紧急救助;提供再生育服务。免费为有再生育意愿的“特殊家庭”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对实施人工辅助生育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采用试管婴儿辅助生育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万元的补助。同时,鼓励不能再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子女,其收养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高中阶段享受国家助学金;做好养老照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家庭”养老提供服务;为“特殊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与此同时,我市拟对特殊家庭加大实施医疗救助。全额资助“特殊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通过多渠道解决低保“特殊家庭”因独生子女死亡前拖欠医疗机构的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