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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卖香烟近210万元
为牟利终落网被公诉
【发布日期:2013-09-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何晶晶 蔡宇翔】

    近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倒卖香烟金额近210万元的被告人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据悉,2013年1月,被告人方某某在秀屿区某食杂店向店主非法销售卷烟时被当场抓获,并缴获中华(硬)牌卷烟4条、芙蓉王(硬)牌卷烟92条(共价值人民币22880元)。后经审查发现,被告人方某某近一年时间里,在未办理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广西梧州收购芙蓉王(硬)牌卷烟、中华(硬)牌卷烟、中华(软)牌卷烟共计人民币2067504元,并将上述收购的烟分别销售给秀屿农村烟草销售点以及农村结婚、做寿办喜酒。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方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数额达人民币2090384元(其中22880元未遂),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遂对其提起公诉,被告人方某某为牟私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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