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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 200名孤儿年内将获助养金
【发布日期:2011-07-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红霞)我市200名孤儿年内将得到助养金每人600元。昨日下午,记者从市慈善总会了解到,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助孤工程”,助养金由省慈善总会一次性下拨,分发给受助孤儿或其监护人。
        另外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从2003年起实施助孤工程,现有14周岁以下孤儿约1300多名(不包括寺庙里的孤儿和弃婴)。我市从2003年开始孤儿“助养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当年孤儿每人每年享受1000元的“助养金”,以后助养对象逐年增加至200名,每人每年500元“助养金”,2009年起每人每年600元。在“助养金”发放过程中,各县区实行滚动管理,对一些超过16周岁助养年龄,或抚养人家庭经济好转的,给予终止助养,对一些家庭经济发生困难的抚养人家庭抚养的孤儿,实行递补,从而保证“助养金”做到帮之所难,助之所需,救之所急,真正达到助养的目的。据悉,我市慈善总会和各县(区)慈善机构、民政部门在救助孤儿的同时,注重发动社会力量资助孤儿,近几年来,许多企业、企业家和各界爱心人士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美德,积极捐款捐物,帮助孤儿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使他们安心上学,幸福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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