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我市成立全省首家市级海域海岛储备中心 率先试行海域海岛储备管理
【发布日期:2015-03-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周晓露)昨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我市以全省海域海岛收储试点市为契机,成立了全省首家市级海域海岛储备中心,率先试行海域海岛储备。
    据了解,2014年,我市启动海域储备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从职能职责、工作范围、程序等方面规范和建立工作机制,确立了以登记储备为主的海域储备登记制度,起草了《莆田市海域海岛储备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11月28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吸纳了我市海域储备工作的相关意见,为我市进一步修改和出台《莆田市海域海岛储备暂行办法》明确了方向。
    另据悉,目前,我市积极开展海域海岛试点收储业务,已完成1宗填海造地工程用海和2宗养殖用海区块的储备工作,同时启动了湄洲岛黄金沙滩旅游娱乐用海等项目的收储前期工作,逐步从养殖用海向非养殖用海、从规划性储备出让向开发性储备出让、从湾内向湾外拓展,持续推进海域海岛资源储备工作,有效提升了海域海岛管理水平,做大做强海洋经济。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