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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将追责
【发布日期:2016-04-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岳蕾香)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为了实现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今年扶贫工作目标,确保扶贫工作、扶贫项目真正落实到位,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日前,仙游县财政局出台《2016年度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用制度确保仙游县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据悉,2016年仙游县政府报告中明确要求,今年将消除“空壳村”40个,采取“五个一批”,实行产业和就业脱贫,支持贫困家庭发展增收脱贫项目,年实现脱贫1.5万人,实行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脱贫,依托县城、集镇、工业园区、中心村安置搬迁群众,完成10个以上偏远贫困自然村350户1500人整体易地搬迁,加强教育扶贫,强化低保、救助救济等社会保障,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为切实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省、市、县纪委统一部署,仙游县财政局出台《2016年度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为精准扶贫提供纪律保障。《方案》规定,对2013-2015年度扶贫专项资金检查中发现的、尚未核查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摸清底数,实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暂存”。强化执纪问责,重点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及干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和和腐败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加大问责力度,对扶贫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重大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蔓延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实行“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工作机制,围绕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审计验收等各项制度,严把程序关,做好建档立卡、贫困精准识别工作,防止和杜绝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现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方案》要求,各业务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实行“自查、分管领域问题排查”的方式,分层级、分阶段实施,并将自查、排查结果上报局监察室。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股室检查、核查情况进行督促、汇总、上报,同时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必要时移送县纪委查处,确保与全县扶贫攻坚任务相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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