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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发布日期:2016-06-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记者昨日获悉,涵江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明确2016年临时救助标准每人每月405元,将最高救助金额提升至6000元。
  对于因患有重大疾病须长期治疗的非低保困难家庭,每户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对于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的低保家庭或困难家庭,按四档进行救助,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区民政局原则上只审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临时救助申请,3万元以下的委托镇、街受理审批。至目前,全区共救助困难群众76户,发放临时救助金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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