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陈秀钗)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医保基金实行全市统一核算支付制度。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由市医保中心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编制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撤消原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基金专用帐户,各帐户余额转入市医保中心相应基金帐户。 据悉,全市两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医疗费用及药品配送企业药品款由市医保中心统一结算、支付,截止8月31日,两定点医药机构费用及药品配送企业药品款结算计4.28亿元。 我市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医保个帐转移等业务由市医保中心统一支付,县区管理部实行报帐制。截止8月31日,莆田市医保中心已完成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个帐转移及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共计1500多人次,金额计134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