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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督查组莅莆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国富 李思远】
晚报讯 9月18日,水利部督查组莅莆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
  在仙游县,督查组一行认真查阅了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资料,深入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实地察看机构实体运作情况,详细了解河长制组织体系搭建、河长履职、政策措施执行、监督检查、工作考评、任务细化实化、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困惑、意见与建议等情况。同时,实地督查了木兰溪仙游段河长公示牌设置、生态治理、消劣挂图作战、水质达标、溪岸管护、项目推进等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莆田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在座谈会上,莆田市河长办主要介绍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河长制工作,实地调研、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落实人员编制,创新开展企业河长以及法院、检察院服务保障河长制工作站等工作。仙游县从问题项目化、整治全域化、机制长效化、管理信息化、参与全民化等方面汇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以消除污染源为抓手,制定污染源分布图,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挂图作战、限期整改,逐点消除。鲤城街道着重汇报了创新开展河长制工作,探索“一河三长”治河管河新模式。
  督查组强调,要强化制度创新,加强河长对河长办的领导,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做实做好河长办工作,发挥好河长办协调、考评、监督等职能作用。要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一河一档"视频等内业信息档案,升级河道管理技术。要紧盯短板,加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做好与现有河道治理项目衔接,建立问题清单,编制好河湖管理技术纲领--"一河一策"。要善于总结经验,狠抓落实,对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建立制度,创新举措,做好整改反馈、总结提升等工作。
  又讯(陈顺妹)9月18日,我市出台了《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莆田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监督服务保障机制合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以“坚持重点保护、严格执法”“坚持源头修复、生态补救”“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推进”“坚持预防为主、全民参与”为基本原则,建立联络互动、联合打击、生态修复、联动宣传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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