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仙游今年12月1日起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7-09-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记者昨日获悉,近日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作出关于调整仙游县公共停车场(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自今年12月1日起执行。
  据悉,仙游现有城区公共停车场(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自去年12月1日执行,由于收费标准没有全面考虑仙游县实际情况引发争议,倍受社会各界的关切。为加强仙游县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秩序,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综合考虑仙游县实际情况及社会各界意见,比照周边地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决定将调整仙游县公共停车场(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此次调整为仙游县城镇规划区内停车场(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住建部门、交警部门施划认定的停车泊位为准。其中道路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下同)经营者必须实行计时收费方式收费;非道路停车场经营者有计时条件的必须实行计时收费方式,无计时条件的采用计次收费方式,二者不得混用。道路停车场收费时段日间8:00(含)至夜间20:30(含)。夜间20:30至次日8:00为停车免费时段。对进出车站接送客(货)的车辆,应开辟临时接送客(货)专用通道,对即停即走的车辆一律不得收费。对仙游县城镇规划区内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摩托车(含电动车)计时收费:车辆临时停放3小时以内每车位收费1元,3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以此类推。同一辆车停放24小时以内(含免费停放时段)最高收费3元。小型客货车(9人以下含9人或2.0吨以下含2.0吨)计时收费:车辆临时停放1小时以内收费2元(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此后临时停放每超过30分钟加收2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以此类推。同一辆车停放24小时以内(含免费停放时段)最高收费为25元。中、大型客货车(10人以上或2.0吨以上)按实际占用小型客货车停车位个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收费。
  对仙游县城镇规划区内非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室内外停车场计次收费:1.0元/辆·次,夜间(22:00-次日7:00)停放收费2元/辆·次。同一辆车当天停放最高收费2元。小型客货车(9人以下含9人或2.0吨以下含2.0吨),室内计费为车辆临时停放每车位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20元。计次收费:车辆临时停放5元/辆·次,同一辆车当天停放最高收费15元。室外计费为车辆临时停放每车位每小时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25元。计次收费:车辆临时停放5元/辆·次,同一辆车当天停放最高收费20元。中、大型客货车(10人以上或2.0吨以上)按实际占用小型客货车停车位个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收费。
  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能提供停车服务的,办公时间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免收停车服务费。对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消防、救护、抢险救灾车辆、市政抢修维护车辆、环卫、殡葬车辆以及持合法证照残障人员亲自驾驶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