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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排放控制监管
【发布日期:2017-11-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伯英 俊航】
晚报讯  随着东吴港区和国投煤炭基地的码头建设逐渐完善,进出莆田辖区的船舶也日益增多,到港船舶排放的控制工作对于湄洲湾环境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为此湄洲岛海事处高度重视,多重部署,强化到港船舶排放的控制监管工作。
  该处加强对到港船舶油类记录簿、燃油供应单证、船舶转油记录和油样保存规范性以及完整性检查,重点核查合格燃油的使用情况。建立健全到港船舶燃油抽样送检制度,合理设定取样抽检比例,规范抽检程序,不断提升抽检质量。加强对替代措施有效性核查,主要的措施是靠岸期间专用低硫燃油,也可以使用岸电、LNG清洁能源、尾气清洗装置等这些替代性的措施。加强对船用燃油供受作业监管,落实船用燃油供应单证和燃油样品保存制度。每批次采购燃油,燃油供应单位都应该留样封存并至少保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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