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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水上施工单位 保障辖区海上安全
【发布日期:2017-11-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伯英 海为)为保障辖区水域通航安全有序,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南日海事处对辖区内的水上施工公司分批进行了安全管理约谈。
  在约谈中,南日海事处首先通报近期严峻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和交流后,该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建议,并对各水上施工公司明确了相关要求。各水上施工单位所管理的施工船舶,在辖区内从事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办理水工许可,重点要保证施工船舶适航及船员适任。检查发现的未经许可擅自参与施工的船舶一律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待整改完善后重新办理许可手续。水上施工单位要进行自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南日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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