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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炒房”须深化改革
新华时评
【发布日期:2017-11-27】 【来源:新华社】 【阅读:次】【作者:】
  “八成首付”“最低8%的中签率”、众筹买房、裹着棉被彻夜排队……近期,有的城市万人抢房的“盛况”引发舆论关注。在限购、限售、限价、限贷等政策调控下,一些地方一二手房价倒挂,引发抢购新房。
  出现这一现象,不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太严了,恰恰是调控不够全面、改革不够深化。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进入“深水区”,调控难度加大。市场越是焦虑越要稳定预期,市场越是疯狂越要深化改革,在改革前进的道路上不能失去方寸、丢了耐心。
  限价等调控目的,不是限制新房开盘价的单边作业,也不是要“捂”住房价,更不是为了统计数字“好看”。调控房地产市场,要让短期调控政策为长期改革创造窗口期,让调控与改革措施共同发力,治标更须治本。
  首先,短期楼市调控应当让位于长效机制,朝着“房子是用来住的”方向,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扩大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土地供给,着重满足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城市“夹心层”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
  其次,做大做好资本市场,增加优质投资品供应,扩大投资渠道,引导资金从房地产市场转向其他市场。降低房地产业投资收益,从金融上掐断投机炒房的明沟暗道,引导投资进入实体经济,转移到急需支持的产业发展中去。
  另外,严格按照房地产的功能定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厘清主要矛盾,配套政策措施,实现短期和长期机制的协调一致,将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如此多管齐下,稳定预期,兼顾短期与长远利益,做细做实,这样才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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