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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东圳库区水环境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垦)12月20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东圳水库是我市最重要的饮用水源地,是区域发展的重要水资源和重要生态屏障,具有防洪、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生态补水以及农业灌溉等诸多重要功能,主要供应包含城厢区、荔城区及秀屿区大部分地区150万人口的生活和生产用水。制定《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推动相关法律与东圳库区保护实际相融合的有效实践。
  草案充分吸纳了近年来的东圳水库保护经验,针对东圳库区实际,重点围绕立法目的与依据、职责分工与监督管理、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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