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家庭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多是因病或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低保救助使这些家庭在一定时期内解决了生活温饱问题。 低保家庭人口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外,门诊费用均需自行承担,老年人多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椎间盘突出等慢性病,一年需买药1000元到3000元不等。这一笔药费对于普通家庭算不上很大的支出,但对低保家庭来说,很有可能就超过了家庭收入的一半,不同程度影响了基本的生存条件。一些因重病致贫的家庭,因住院治疗需承担巨额的自付费用,不得不四处举债,后期的门诊购药也是沉重的负担。 低保家庭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政协委员吴清华、黄艳艳撰写提案建议医疗部门能对这个群体的医疗保障给予更多的关心。 委员们认为对慢性病保障范围、试用药品目录、免费人员条件、结算方式等相关问题进行细化研究,既使低保家庭能够切实减轻负担,又要使投入的资金能够经济有效的发挥作用,医疗部门应逐步实现慢性病门诊购药免费。 农村家庭资产积累少,承担风险能力弱,易发生因病致贫情况。对于沦为低保的重病患者家庭,应对其治疗费用提高报销和救助标准,完善重大疾病的社会救助体系。 此外,低保家庭多为老弱病残,了解政策和社会沟通能力较差,对于涉及低保家庭医疗保障的相关内容,各级机构应当主动承担服务职能。村委会要将低保家庭可以享受的医疗保险、减免和救助政策做好宣传,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协助向乡镇报告;基层医疗机构在结算时,应直接核减低保家庭所有应当减免的费用,掌握转诊病人的后续治疗情况,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报送至当地政府;乡镇政府应当定期结合医疗机构和村的报告情况,及时核实,做好向市级部门的申报和政策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