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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农产品流通批发中心
提升农产品流通标准化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杨美钦 林垦】
莆田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陆域面积411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万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优越,境域北连福州,南接泉州,与台湾台中市距离仅72海里;港口条件优越,拥有兴化湾、平海湾和湄洲湾三大港湾。湄洲湾水深港阔,不冻不淤,被誉为“世界不多,中国少有”的天然良港。全市交通、通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十分完善,商贸发达,拥有一批千万、超亿元资本的莆籍民营企业家队伍。随着现代农产品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我市现有的农产品流通格局已明显不适应农业产业发展需求,没有农产品流通批发市场,缺乏农产品交易平台,造成农产品流通不畅,出现买难与卖难、优质不优价、增产不增收、农业不增效等情况,从而制约农业产业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因此建设一个多功能、上规模、多主体、多要素参与的农产品产地批发中心是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我市没有农产品流通批发中心(市场)。究其原因主要有,受经济发展的制约。由于我市经济、城市规模需要赶超,在总体发展规划上没有考虑;地域条件的限制,城市规模需要扩大、没有足够的土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中心;资金短缺,农产品加工用地缺乏,造成农产品以鲜生销售为主要经销方式,如大宗蔬菜产品,以销往东北、广深、上海等大城市为主,一般是产地交易后直接运到火车站或货车直接运送到目的地;水产品也是。规划不到位、功能单一,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由于规划定位不到位或选址不当等原因,如以前有尝试过设立南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芦果品批发市场等,都因形不成规模而成为农贸市场;又如天九湾、笏石等农贸市场,仙游、涵江蔬菜批发市场等进行蔬菜专项批发。
  据介绍,设立农产品流通批发中心将有利于提升我市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引导现代农业生产;有利于增强市场调控能力;有利于解决农民“卖难”、居民“买贵”问题。特别是对提升我市盛产的鱼、虾、蟹、蛤等海产品,龙眼、荔枝、枇杷、文旦柚“四大水果”,莆田蔬菜、茶叶等农产品知名度和生产效益。据有关部门预计,2017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近60万亩、产量可达120多万吨,果树种植面积50多万亩、产量可达20多万吨,海产品产量可达80多万吨。近几年,我市城市全方位发展、城镇化进程迅速,城市总体规模扩大,进入三线城市行列,已具备建立农产品流通批发中心条件。国家有关部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进行了规划,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如2016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意见》、2013年商务部出台了《于加强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通知》等。
  针对这个问题,这次两会期间,委员何金城建议,农产品流通批发中心设在离主城区不远的郊区为宜。选址应考虑人居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工农业资源相互促动优势、城际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等。建议市委、市政府牵头召开发改委、商务、供销、国土、规划、农业、工商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农产品流通批发中心,开展招商引资建立莆田农产品流通批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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