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一男子玩“鱼雷”玩进监狱
被告人谢某贪玩买“鱼雷”炸鱼,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获刑
【发布日期:2017-04-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蔡敏敏】
核心导读:玩火者必自焚。一男子因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他人发布售卖“鱼雷” 的炸鱼视频,就觉得好玩并想买来炸鱼吃,遂向该微信好友购买“鱼雷”,还约上三五好友一起分享“鱼雷”炸鱼的乐趣。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
朋友圈发现“鱼雷”,花钱买“雷”
据悉,今年三十二岁的被告人谢某在荔城区西天尾镇经营一家小餐馆。2016年4月19日,被告人谢某闲来无事,无意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一个有趣的视频。视频里,他的一名微信好友站在溪边,煞有其事地向网友演示如何使用他自己兜售的“鱼雷”炸鱼。该男子点燃引线之后,将其仍进水里,“鱼雷”很快就沉下去,过了大约3、4秒钟的样子,这个“鱼雷”就爆炸了,水面浮出许多乱跳的小鱼。 被告人谢某顿时觉得该“鱼雷”挺好玩的,于是也想亲自和好友尝试一下。谢某在向该微信好友了解之后,遂通过微信转账付款的方式,以人民币260元的价格向该微信好友购买了八枚中号“鱼雷”。
几次野外引燃“鱼雷”,寻找刺激
被告人谢某收到“鱼雷”后,当天17时30分,叫上自己餐厅的厨师一起到西天尾镇新洋酒店旁边的水沟去炸鱼,顺便试一试“鱼雷”的威力是否和视频里一样。但是因为这条水沟里淤泥较多,就炸出一条小鱼,被告人觉得威力不是很大。 2016年5月9日,被告人叫上朋友江某、林某、及酒店餐厅厨师一起去炸鱼,为了让鱼雷的威力大点,被告人前往常太镇岭下村的一处小河去炸鱼。被告人谢某以同样的方式引燃“鱼雷’,这次水面炸起了水花,水面炸开很大的爆炸波,进而有两三条小鱼浮出水面。被告人把小鱼捞起后觉得十分过瘾有意思,接着就又引爆四个“鱼雷”,其中一个由被告人江某引爆。 被告人还同时拍摄视频并发至朋友圈。被告人一行炸完回去后,被告人谢某与江某又将剩下两个“鱼雷”在新西洋酒店旁的水沟里燃放。
贪玩“鱼雷”涉嫌犯罪,后悔莫及
玩“鱼雷”虽然刺激,但也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很快掌握被告人谢某燃放爆炸物的线索,不久便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涉案“鱼雷”均内装烟火药,装药量为5.5克,引燃试验时发生爆炸,符合爆炸装置特征。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非法买卖八个爆炸装置,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且被告人居住地司法局也同意将其纳入社区矫正管理,故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
- 情系桑梓 返乡义诊
- 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精彩纷呈
- “书院新声”入人心 理论宣讲接地气
- 我省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瓷砖贴面项目开赛 同台竞技 “贴”出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