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何琳)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在市第二看守所对俞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公开审查,启动全市首家在羁押场所公开审查逮捕案件办案模式。 经查,因土地纠纷,俞某用石头堵住了村道,其兄长俞某椿为搬开石头,俞某上前阻挠,继而引发双方纠纷,致俞某椿轻伤二级。审查会上,首先由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事实和审查情况,接着由承办民警对俞某的犯罪情节、犯罪后的表现、社会危险性等情况进行陈述,最后由被害人针对双方案发后达成的和解情况发表意见,现场还邀请了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委会治保主任到场观摩,整个过程由书记员全程记录。公开审查后,该院汇总各方意见,鉴于俞某与被害人之间系亲属关系,案发后俞某确有悔罪表现,且俞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对该起轻伤害案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此次公开审查突破了以往书面审查办案模式的局限,增加了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有利于促进审查逮捕办案模式公开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从而有效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