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埭头一业主擅自经营无证旅馆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7-07-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陈星龙】
核心导读:无证经营旅馆,妄图将自家房子“变废为宝”,但非法的勾当还是被公安干警识破,落得关门挨罚的下场。 7月13日晚20时许,埭头派出所民警像往常一样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行业场所等地进行消防安全、人员排查登记等检查。当民警到埭头镇埭头村某海鲜楼楼上进行检查时,发现埭头镇埭头村村民胡某在该海鲜楼4楼无证经营旅馆。
  经了解,该海鲜楼老板胡某之前一直在莆田市区某医院从事药剂师工作,结婚生孩子后胡某就一直在家照顾孩子,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全落在胡某丈夫的肩上。2017年6月份开始,胡某想着丈夫在外务工挺辛苦的,现在孩子也大点了不用一直照顾,又想想自己家4楼的房子一直空着也浪费,于是就想着私自经营旅馆为家庭增加一点收入。于是经过一番改造后,胡某就将自家四楼的房间分成了三个套房并设置了三张床位。因为是私自经营的旅馆,所以不敢做宣传也没挂招牌,旅馆的生意一直都不好。开了一个多月,就接了两三个客人,总共收入500多元。
  由于最近开展的专项行动打击力度大,公安机关检查严格,胡某也一直想着不再经营了。但其还是经受不住贪欲的心,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私下经营着旅馆。在埭头派出所开展的治安专项行动的大范围排查下,胡某私自经营的无证旅馆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查获。在民警对胡某进行询问的过程中,胡某说的最多的就是自己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无视无证经营旅馆可能带来各种安全隐患的懊悔。
  目前,胡某经营的无证旅馆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因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处以罚款伍佰元。
  据悉,为确保各项会议的安保工作顺利进行,秀屿区埭头派出所积极作为,全面主动开展排查工作,加强治安专项行动的清查力度,加大对辖区内无证旅馆等行业的查处,为维护辖区的平安注入了一剂“强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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