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面对公安机关对醉驾的高压态势,许多人开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仍有不少司机“顶风作案”, 侥幸、家近、喝得少……理由千奇百怪,却难逃恢恢法网。11月以来,霞林派出所联合城厢交警大队,查获了18名醉驾犯罪嫌疑人,均予以了刑事拘留。11月23日至12月1日期间,18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移送起诉。 11月5日凌晨1时许,戴某和同学聚会,酒桌上,大家觥筹交错,相谈甚欢。散席后,戴某满脸酒气,想着离家很近,心怀侥幸,就开车上路了。不想几分钟后就在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园路与学园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吹气检测,含量为136mg/100ml ,涉嫌危险驾驶。面对民警询问,戴某辩称“驾驶距离不远”请求通融却无济于事。 11月19日晚10时许,张某和客户谈生意,他认为不陪喝酒会让客户觉得自己不够意思,于是在明知开车不能喝酒的情况下,还是喝了酒。酒桌上,大家喝得不亦乐乎!酒后,张某驾驶小车经过城厢区南门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下,并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检测结果为99mg/100ml。张某被问及为何喝酒驾车时,还理直气壮:“喝酒是为了生意,是我的工作需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醉驾危害自不必赘言,一部分司机依靠交警执法的一些缝隙和漏洞,酒后驾车,甚至醉酒驾车,而安然无恙,但想永远靠幸运之神照顾而游离于处罚之外的做法,是不切实际的。城厢警方希望借助晚报一角再次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