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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巩固提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成果
【发布日期:2015-06-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婷子】

  晚报讯 为巩固提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成果,推进美丽乡村、宜居莆田建设,我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力争至2017年实现“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垃圾设施建设目标,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95%以上村(居)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安排经费用于环卫设施建设等


  根据此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县(区、管委会)每年安排500万元以上,用于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购买奖励补助。建立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居)和农户的资金分担模式,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5元以上治理经费,明确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居)、户五级分担比例。


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


  在完善设施设备方面,市、县(区、管委会)分别于2015年、2016年建成环境卫生监控平台,对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实行全过程“数字化、视频化”定位监控。全面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运方式,2016年12月底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并提高机械清扫率。优化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形成“户有垃圾分类桶、组有收集池(箱)、村(居)有回收点、镇(街)有转运站”。


村庄按每500人配1名以上保洁员


  在管理机构建设及环卫保洁队伍方面,各乡镇(街道)必须建立环卫管理工作站,并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各村(居)配卫生监督员。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环卫工人,对主次干道实行全日保洁。村庄按每500人配备1名以上保洁员,推行保洁员定责定薪制度,对村庄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实行户包卫生、村(居)包收集、镇包转运“三包”保洁制度。鼓励乡镇(街道)、村(居)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或国有化,推动垃圾分类收集、清扫保洁、中转运输、终端处理等“打包”处理,城镇环卫保洁服务向乡村延伸的模式。


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同时,建立农村监管自治和上级督查考核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将此次专项行动列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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