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5-06-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2015至2017年,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县(区、管委会)每年安排500万元以上用于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购买奖励补助。建立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居)和农户资金分担模式,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5元以上治理经费明确分担比例,推进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面推行密闭环保的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全面优化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力争2017年实现“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垃圾设施建设目标,我市所有乡镇(街道)和95%以上村(居)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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