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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加强环评机构考核
【发布日期:2015-10-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钱碧云】
    晚报讯  为提高审批效率,荔城区环保局在环评审批过程中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日常考核管理。
    在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要求建设单位一并报送环评委托合同和项目业主单位意见反馈表,并在环评文件中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如实填写环评编制收费金额。在审查过程中,该局从环评单位是否按照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评服务方面入手,对环评机构现有接受委托、签订合同、开展调查评价等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调查梳理,并要求建设单位在与环评机构签订的环评文件编制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环评文件编制时限,明确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各自在编制环评文件中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出现责任不清,影响环评文件编制进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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