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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年底前报废可享受补贴
【发布日期:2015-10-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 芳】
    晚报讯  日前,我市印发《莆田市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打出“组合拳”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计划。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通过严格准入、扩大限行、适当补贴、治理升级等多种措施,优化我市机动车存量结构,消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
    自11月1日起,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开始受理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非公务类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申请,采取差别化补贴政策,分阶段实施。其中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必须在2015年底前淘汰,否则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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