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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我市将扩大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范围 违者罚款150元记3分
【发布日期:2015-10-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 芳】
    晚报讯  笔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2015年11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扩大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范围,将限行区域扩展到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和仙游县四区(县)的主城区。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摩托车除外)驶入禁行道路的,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黄标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予以处罚。
    禁止通行的道路范围包括:1.荔城区、城厢区:由荔华路(从荔华路与荔园西路交叉口到荔华路与荔城南大道交叉口),荔城南大道、荔城中大道、荔城北大道(从荔华路与荔城南大道交叉口到荔城北大道和荔园北路交叉口),荔园北路、荔园中路、荔园南路、荔园东路、荔园西路(从荔园北路与荔城北大道交叉口到荔园西路与荔华路交叉口)围成的区域以内所有道路(不含荔园路)。。2.涵江区:由人民街(北起人民街与国欢路交叉口,南起人民街与G324国道交叉口)、国欢路(东起人民街与国欢路交叉口,西起国欢路与高林街交叉口)、高林街(北起国欢路与高林街交叉口,南起高林街与G324国道交叉口)、G324国道(东起人民街与G324国道交叉口,西起高林街与G324国道交叉口)围成的环形区域(含本道路)以内的所有道路。3.仙游县:由清源路(从西一环路和清源路交叉口到清源路和东一环路交叉口)、东一环路(从清源路和东一环路交叉口到东一环路和紫檀街交叉口)、紫檀街(从紫檀街和东一环路交叉口到紫檀街和园滨路交叉口)、园滨路(从紫檀街和园滨路交叉口到园滨路和木兰路交叉口)、木兰路(从木兰路和园滨路交叉口到木兰路和西一环路交叉口)、西一环路(从西一环路和木兰路的交叉口到西一环路和清源路的交叉口)围城的环形区域(含本道路)以内的所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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