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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10-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婷 子】

  一是高位协调。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执法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7家市直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分工,进一步规范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二是强化监管。坚持日常管控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细化产生、收运及处置环节监管措施,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联单制度和停歇业制度,加强产生源基础信息采集和申报备案,严格收运、处置企业许可管理和监督,建立收运、处置台账,规范收运和处置作业。三是联动执法。制定市、区两级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应急预案和考核办法,严格查处非法委托、非法收运、非法处置及不规范产生、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专项整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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