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美丽莆田社区
今年起 我省全面实施排污权交易
【发布日期:2017-01-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婷 子】
晚报讯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实施对象将从8个行业试点扩大为全省范围内所有工业排污单位,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和废气、废水集中治理单位。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也纳入可交易范围。根据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我省将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可交易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据了解,2014年,我省开始在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个行业试点推行排污权交易。自2014年9月首场排污权交易会以来,已有累计593家企业达成1498笔交易,排污权交易总成交额突破3亿元,创新做法得到环保部肯定。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