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钱碧云)为贯彻落实《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6〕286号)文件精神,城厢区开展共建美丽乡村2017年1月份考评工作。1月5日至6日,区共建办考评督察组对各镇(街)、村(居)进行抽查“暗访”;1月9日至11日,区共建办协同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环卫处相关单位、各镇(街)分管领导、“两代表一委员”考评人员,采取等位次抽取与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了我区7个镇(街)25个村(居)进行共建美丽乡村“明察”考评。 据介绍,本次考评实行当场次考评的镇(街)、村(居)当场抽取,考评人员实行实名制,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和奖罚,第一名至第三名分别奖10万元、5万元、3万元,第四名不奖不罚,第五名至第七名分别罚1万元、3万元、5万元。考评名次将镇(街)主官和存在问题村(居)的镇(街)挂钩两委一并实名通报,确保考评公平、公开、严谨、认真。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给予三天整改期限,建立督查整改报告制度。整改不到位又无正当理由的,将对区挂钩领导、镇(街)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村挂钩两委等进行约谈、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