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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环保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7-12-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秀屿区环保局也“不甘示弱”,以人流量较多的火车站为宣传点,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以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走进秀屿区实验中学向学生们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学生们的环保法律意识;在临港工业园区结合企业现场检查实例,着重强调了企业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12月4日下午,北岸开发区在忠门农贸市场开展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区环保局积极参与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分发宣传材料和解答群众生活中的涉法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切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身边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也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为共建智慧港城、美丽北岸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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