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今年,我市按照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进行研究布置,主动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并采取五项措施,安排相关工作。 高度重视、精心布置,落实保障措施。市环保局主动联系公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联合开展2017年“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在省环保厅督导组的基础上,增加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组成了两个督导督查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将各项职责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明确以环境监察队伍为主,相关科室、监测中心站配合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查处的工作重点和“测管”联动的工作要求,调动全市环境执法力量,保障“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认真组织、注重实效,积极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市环保局以大练兵为平台,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厦门会晤环境质量保障为抓手,扎实有效地开展“清水蓝天”专项执法工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多次听取市环监支队和各县区工作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继续推进的措施。建立了局长微信群,实行周调度通报制度。市环保局领导多次亲自带领执法人员现场查案,确保“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强化宣传,鼓励举报,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我市不仅将“清水蓝天”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在电视台、报刊、网络、微信等宣传平台进行推送宣传,同时也在这些平台上公告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全方位收集涉嫌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同时,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中,请媒体全程跟踪拍摄,加大对工作过程及典型案件的报道曝光,扩大影响效果,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参与到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中来。 强化执法,督查督办、全方位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对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案件的后督察,对259件交办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处办理并责令整改。各县区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秉从“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予以依法严肃查处。 强化交流,部门联动,确保违法案件执行到位。市环保局高度重视与各相关部门的执法联动工作,主动联系当地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共同调查取证,为司法移送作准备。我市公安部门积极作为,认真指导环保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为后续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统计,此资专项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404人次,检查企业1834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192家,其中行政立案处罚115件,办理适用新环保法 “四个配套办法”,以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4件(涉及查封扣押案件172件、限产停产案件5件、行政拘留案件7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