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10日获悉,文化部等部门日前启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首届动漫奖,申报时间截至11月10日。 首届动漫奖包括最佳动画电影奖、最佳动画电视片奖、最佳漫画作品奖、最佳动漫出版物奖、最佳动漫舞台剧奖、最佳新媒体动漫作品奖、最佳动漫形象奖、最佳动漫创作者或团队奖、最佳动漫传播机构奖、最佳动漫教育机构奖、最佳动漫技术成果奖、最佳动漫品牌奖等12类奖项。 据悉,本次评选范围为“十一五”至今(2006年至2011年)在我国依法播映、出版、演出、传播并具有明确著作权属的我国动漫产品和技术成果,以及我国优秀动漫创作者或团队,动漫企业及相关传播、教育机构,技术成果和动漫品牌、形象。动漫产品包括漫画、动画、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动漫舞台剧(节)目。首届动漫奖是对“十一五”至今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成果的总结,将在本年度评选完成,评选结束后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团体和单位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据介绍,此次评选要求申报作品突出原创、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在市场取得较好业绩,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市场发展潜力大;申报动漫技术成果奖,应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成果具有专有性、创新性,已在动漫产品的设计开发中实际应用,且利用此技术成果设计开发的动漫产品已进入市场,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首届动漫奖由文化部、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共同主办,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分别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文化部,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