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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
【发布日期:2012-04-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武汉4月14日电   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获悉,武汉淡化中小学教师校籍,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缓解上好学校难和择校风。
    同时,武汉还将推进区域内教师“轮岗”,义务教育学校50周岁以下男教师、45周岁以下女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原则上要在区内进行交流。各区每年参加区内交流的教师人数要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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