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报告,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4%,涨幅比上月回落了0.2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在4月份3.4个百分点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6个百分点。1至4月份平均,全国CPI同比上涨3.7%。 从同比数据看,食品价格继续领涨。4月份全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影响CPI同比上涨约2.2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5.2%,鲜菜价格上涨27.8%,粮食价格上涨3.7%,油脂价格上涨5.5%,鲜果价格下降9.7%,蛋价格下降5.9%。 其他大类商品价格也有所上涨。4月份全国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上涨3.4%,衣着价格上涨3.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2.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5%,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3%,居住价格上涨1.8%。 从更能反映价格最新变动情况的环比数据看,4月份,全国CPI环比下降0.1%。其中,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9%(鲜菜价格环比下降5.8%,猪肉价格环比下降5%)。 从CPI的上游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看,4月份全国PPI同比下降0.7%,环比上涨0.2%。1至4月份平均,全国PPI同比下降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