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时事
中共中央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
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2013-08-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根据该《决定》,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467件继续有效,其中42件将作出修改。
    这次集中清理工作是中共中央于去年部署开展的。根据去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这次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7月至2013年9月),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次中央发布《决定》,就是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