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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帮教 让青春重绽芳华
荔城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倾情帮教让失足少年步出歧途
【发布日期:2018-04-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林双辉 佘少颖】

  “检察官,谢谢你们这一段时间的关心和帮助!给了我家孩子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近日,在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场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被不起诉人袁某的父亲对检察官再三表示感谢。
  

保护未成年人不起诉


  2017年4月,未成年人袁某入户实施盗窃,盗走人民币1595元,后其离开现场时被失主发现并被当场抓获。案件移送至荔城区检察院后,未检科认为袁某系未成年人,且盗窃未遂,属于情节轻微,拟对袁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但因袁某不想让父母知道其犯罪,拒不提供父母联系方式,所以一直无法联系到袁某的法定代理人。未检科经过多方沟通协调,将袁某安置在本院设立的未成年人企业观护基地,并安排了司法社工担任合适保证人,在创设了取保候审条件后作出不批准逮捕。

 观护期间再犯罪


  但是,在观护基地务工期间,袁某又因自己的被子清洗后未晒干,而撬锁进入隔壁宿舍,盗走两床被子。因在取保期间实施了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再次提请批准逮捕。未检科于2017年5月对袁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7年6月,袁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未检科经过多方联系终于拿到了袁某父亲的电话并联系了袁父,安排袁某父子在看守所进行了亲情会见,随即也马上着手,委托当地公安机关针对袁某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犯罪原因等方面开展社会调查,出具了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职业经验告诉未检干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判刑并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据袁某的情况,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考察期才能真正挽救袁某。而此时,袁某的父母在泉州石狮市务工,且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无法来莆田看管他。
  

异地帮教挽救失足少年


  “但难道就这么把这个孩子送去法院判刑吗?监护人不能来本地,为何不能考虑将袁某送往异地帮教呢?”未检科经过集体讨论,提出了异地帮教的办法。
  为了挽救袁某,荔城区检察院未检科主动联系石狮市检察院未检科,就袁某的帮教问题建立异地协作帮教达成共识。9月26日,两地未检部门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监督考察协议》,根据袁某的特点制定了详尽的帮教方案,有针对性得对其开展心理测评、行为矫正、亲职教育、法制教育等,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同时为了加强对袁某的监管,防止其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征得袁某父母及其本人同意后,为袁某佩戴电子监控手表,依托刑事智能监督平台,确保监管到位。
  袁某顺利地回归了家庭,与父亲在同一家工厂上班,在家人的陪伴和监管下,生活和工作慢慢步入正轨。2018年3月,六个月考验期届满,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对袁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我现在的心情很激动!我一定会改掉坏习惯,好好工作、生活,让你们和父母都刮目相看,不辜负检察官们的期望!”袁某在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表达了自己对未来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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