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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近1700家企业将迎来利好
5月1日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升级
【发布日期:2018-05-0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2014年12月1日《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莆田市外贸营商环境。我市近1700家进出口企业将迎来利好。
  五一前夕,莆田海关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暨全国版“单一窗口”政策宣讲会。莆田市重点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物流企业纷纷派业务代表和骨干参加。会上,莆田海关解读了《信用办法》具备的四大亮点:
  针对性更强。专门面向不同类型企业,如生产型、贸易型、报关企业、物流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等,量身定制不同的标准和操作规范,提高信用认证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信用办法》提高了对失信企业的认定“门槛”,避免了企业因“无心之过”而被认定为失信的情形。
  奖惩落差更大。《信用办法》加大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力度。从通关验放、海关事务担保、税收征管、稽查核查、加工贸易等各个业务环节对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如对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由4项扩展至8项,企业将享有免除担保、配备协调员、低查验率等特殊待遇,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以下。同时,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由原来的3项增加至7项,将不予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查验率也将提高到80%以上,体现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零容忍”。
  跨部门信用管理更联合。《信用办法》积极推进实施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的实施,明确了联合奖惩信息的采集、公示和管理措施,使进出口领域联合奖惩有法可依,将有助于依法推动海关签署的多个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实施,实现协同监管,真正使诚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助推企业走出去更进一步。《信用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内容,为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扩大中国影响力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届时,莆田高级认证企业将享受到中国海关与35个国家和地区AEO互认协议规定的通关便利。
  据莆田海关相关人士介绍,我市现有高级认证企业5家,一般认证企业91家。下一步,海关将继续加大《信用办法》宣传培训,引导培育更多企业成为海关认证企业,让便利措施惠及广大企业,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推动莆田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融入国际供应链的“互联互通”,全力支持莆田市外贸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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