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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开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今年空气质量指数力争全省前三
【发布日期:2018-06-2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近日从我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去年12月13日至12月22日,省环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进驻督察一结束,就部署开展边督查边整改工作,立行立改、逐条落实。在收到督察反馈意见前,14个点位上的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初见成效。收到督察反馈后,我市立即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在多次现场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多场会议研究的基础上,正式印发实施《莆田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省环保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为导向,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红线,实施清新水域攻坚战、洁净蓝天攻坚战、清洁土壤攻坚战“三大战役”,扎实开展臭氧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整治、小流域水质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执法六大专项行动,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力争在2018年末全面消除劣V类小流域;东圳、外度、古洋、金钟4个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100%;木兰溪、萩芦溪两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以上。全力扭转空气质量滞后局面,2018年空气质量指数力争全省前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5%,细颗粒物浓度等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整改方案》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18个问题,细化为48项具体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做到一项一策、精准整改。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我市着力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据悉,下一步,我市环保部门还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把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彻底地把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努力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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