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消协提醒:暑期出游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发布日期:2018-06-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昆明6月27日电 暑期临近,旅游高峰将至。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消费者协会27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参团旅游应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做好出行前准备,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并理性解决消费纠纷。
  参团旅游是不少消费者的选择。消协提醒,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参团,与旅行社明确约定吃、住、行、游、购、旅游意外保险等关键内容,签订由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旅游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自费项目、住宿标准、餐饮标准等,并索要缴费发票。
  暑期属高温多雨季节,消费者出游前应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状况,做好防暑、防雷、防雨准备;不轻易参加未开发线路探险旅游;游览地势险要的自然景观时,应留意景区危险地段的警示标志,切勿前往禁止进入的区域。
  消协特别提醒,应谨慎选择高空、高速、水上、潜水等高风险游玩项目;旅行途中应保管好个人财物和身份证、护照等重要证件;深夜到达目的地的自助游游客,建议先在车站或找地方休息,等天亮再出行。
  选择自助旅游的群众,应做好出行前准备,及时掌握旅游目的地天气状况、道路通达情况;出行前应检查车辆,保证车况安全,带上适量饮用水、食物、常用药品等以备应急,旅行途中应避免疲劳驾驶。
  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应自觉践行文明旅游,并保存好门票、发票等凭证,若旅游途中遇到纠纷,可先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应依法向旅游业主管部门、当地12315、消协等部门投诉。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