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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调裁”改革提升审判质效
晚报记者一线见证秀屿法院“分调裁”机制改革成效
【发布日期:2018-08-3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核心导读:秀屿法院于2017年7月28日成立调解速裁中心,中心以“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目标,今年截止至7月底共收案555件,审结529件,结案率为95.32%,其中支付令170件,调解成功104件,撤诉84件,同时,协助其他业务庭进行调解,成功调解案件10件。所有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0至15天,该院“分调裁”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8月17日,秀屿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法院推进“分调裁”工作情况和调解速裁典型案例,并详细报告“分调裁”机制改革的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晓瑜、立案庭庭长郑俊杰、立案庭全体干警、调解员等参加发布会,莆田晚报及部分省市媒体和秀屿区人大代表、区大调解办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应邀参加。发布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晓瑜首先对秀屿法院分调裁机制改革工作情况做报告,“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面对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审判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秀屿法院将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改革工作(简称分调裁)摆上重要位置,成立调解速裁中心,大力推进速裁工作。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通过“分调裁”机制审结的4则典型案例,从中不难窥见“分调裁”机制改革带来的审判质效提升。


 找准症结原因 修护感情缺口


  3月19日,秀屿法院立案庭接到江某(女)诉翁某离婚的诉状,程序分流员分析案件后,将案件分流到调解速裁中心。
  调解员第一时间断定,导致双方矛盾的症结是因为不信任。女方认为因为家里为盖房欠了些债,且哺乳期赚不了钱,向男方开口拿钱补贴家用,天经地义。男方认为自己是外地人入赘,如果钱都还盖房的债、装修,万一到时,女方要与自已离婚,那自已什么也没有了,心有不甘。结果双方各执一端,互不理解导致争吵不断。
  调解员先组织他们进行面对面调解,细致地向他们剖析造成夫妻矛盾的原因,继而引导他们,有事应多与对方商量交谈。最后,在调解员的耐心开导下,双方都认识了自己存在的不足,相互原谅了对方,江某当庭撤回起诉并与翁握手言好,夫妻双双把家还。


 离合父子亲情 履行分家协议


  5月13日上午,退休医师詹某在保姆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来到秀屿法院立案庭,代妻子状告三个儿子,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和护理费等给自己的老伴。立案庭收案后,考虑到老人年纪已大,且涉及家事纠纷,当即把案件转至调解速裁中心,并开通绿色通道,组织调解员上门调解。
  通过了解,调解员得知,詹某的妻子于去年10月病重卧床不起,经过族亲组织过调解,二个儿子每人每月给赡养费2000元,长媳(长子已过世)家庭较困难可少付。但上述协议仅执行了两个月,次子就因分配旧宅基与詹某产生纠纷,后擅自中断了赡养费,目前只有三儿子仍在支付赡养费。
  为化解父子间的矛盾,调解员多次到老人詹某家,当面进行协调,由于老人情绪激动,且宅基地纠纷一时也无法理清。于是调解员想新的调解方案,于是找了老人的几个媳妇,耐心对其做工作。在调解员和其他家人的一再劝说和利弊的分析下,老人终于不再坚持己见,还同意了原先的分家协议,次子也表示将继续履行原先的赡养协议,至此一件因分家协议产生的赡养纠纷圆满完成。


亲情情感缺失  沟通重拾温情


  2017年10月24日上午,80多岁的笏石镇老人林某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到秀屿法院起诉他的三个儿子,请求法院判处其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350元赡养费。立案庭收案后,立即将案件分流到调解速裁中心,经分析案情,当即通知三被告到法院调解。父亲强调仅有大儿子每月给100元,其他两个儿子都没给。其二、三儿子又说有给赡养费100元,专职调解员经过详细听取双方陈述后,发现主要原因是孩子母亲去世后,父子间沟通交流较少。
  随后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从情理法俗多个层面对双方进行调解,并经过4天的分别情感攻势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赡养协议表示互相谅解,11月3日,林某的委托人向法院撤诉。


 藕断丝还连  劝和不劝离


  林某与徐某的离婚纠纷一案中,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分析了案情,考虑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并对双方进行调解,女方表示愿意和好,男方则坚持要求立即立案为了避免男方是一时冲动,在调解员的建议下,男女双方都同意回去冷静思考一下,另约时间调解。
  第二次组织调解时,不料事态逆转,女方要离婚并要求男方开出离婚条件,男方却又要挽留,最后又是不欢而散。调解员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决定采取速裁方式组织听了当事人在法庭上当面陈述,欲予以速裁,又了解男女双方的大致意见后,于是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在其苦口婆心劝说和说理释法下,双方认识到自己过错并达成和解,女方也当即返还双方约定婚约财产,这对小夫妻最终做到了和平分手,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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