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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伪造身份 六旬老人获刑
经城厢检察院提起公诉,嫌犯吴某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获刑
【发布日期:2018-10-1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胡秀红】
  核心导读:为求成功谋得工作,六旬老人虚构出生年份伪造了一张居民身份证。近日,经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吴某某被法院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7年5月,1956年出生的吴某某向一家介绍所应聘,因介绍所以其年龄太大为由拒绝,之后便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让一陌生男子伪造一张出生年份为1963年的居民身份证。几天后,吴某某持该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向另一家介绍所应聘,成功应聘到一份护工的工作。同年6月,吴某某持该身份证在招商银行办理储蓄卡开卡业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被抓获。
  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定制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当然,除了居民身份证外,伪造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证件的,同样构成犯罪。在此,提醒广大民众在求职时,应严守法律政策界限,切莫因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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