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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掀高潮
秀屿区检察院10月份批捕黑恶案件6件30人
【发布日期:2018-11-0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翁三丰 林剑宏)2018年10月份间,秀屿区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严审细查深挖犯罪,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30人,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其中,批准逮捕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共19人(含黑恶势力保护伞1人),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等,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团伙和集团案件3件11人。此外,还决定逮捕充当黑恶犯罪保护伞的执法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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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检察决定逮捕一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公职人员


  日前,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直属执法船队执法人员许某某。
  经审查,2007年至2018年期间,许某某利用担任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直属船队执法人员的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50.3万元,为行贿人从事非法采砂等海上违法活动通风报信以逃避执法查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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