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无驾驶校车执照的司机林某驾驶无校车资格的面包车搭载超过荷载规定150%的学生,而校方实际管理人黄某有意纵容,甚至明知故犯。此二者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告人黄某、林某提起公诉。 2018年5月22日下午15时许,公安在日常巡逻中偶遇幼儿园放学,在旁执法时数了数上车的孩子们,发现原本荷载7人的面包车,竟挤下了18个孩子,已然严重超载涉嫌危险驾驶。公安当即查扣严重超载的车辆,并将涉事司机林某与校方实际管理人黄某带回继续侦查。经查,涉事车辆为无校车的资质,属于“黑校车”,而驾驶校车的林某也无驾驶校车的执照。林某开“黑校车”的1个月时间里,每天早晚两趟开车接送孩子,每趟人数多则20余人,少则7、8人。据林某交代,校方管理人黄某明知他没有驾驶校车的资格,仍聘用林某驾驶自己管理的面包车,并默许该校车超载的现象。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