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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321元
【发布日期:2018-11-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转移净收入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
  据莆田调查队调查,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32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达到23.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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