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呈快速增长
【发布日期:2018-11-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我市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速在四大收入中最快。
据莆田调查队调查,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1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达到2.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9%。红利收入、房屋租金收入和土地出租收入是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来源,房屋和土地出租情况较为稳定,部分居民投资渠道扩宽,财产性收入增长。其中,农村居民人均红利收入、房屋租金收入、土地出租收入分别增加166元、81元、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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